苏丹驻华使馆签证处欢迎所有中国朋友来此处办理签证,并谨通知自2004年12月1日起,申请签证有如下规定。
1. 工作时间:
签证处从周一到周五上午(10:00-11:00)接受签证申请
交申请费的时间:周一到周五 (10:00-11:00)现金
领取护照的时间为星期一到星期五下午(15:30-16:00)
2. 需提交的文件
交申请时需提供下列文件:
1)申请表两份
2)相片两张
3)苏丹外交部发到苏丹驻华使馆的批文
4)健康证明(有效期为一年)
5)两张护照复印件
6)劳动部门出具的合法证明(表明允许你出国工作)
7)担保证明(包括邀请函及公司的派出函)
8)职业或毕业证书认证件(公证处公正后再经外交部认证)
9)如申请人不是中国人,需递交其所在国驻华使馆出具的照会